收費公路改革:不用路者為何仍付費
發布人:admin 發布時間:2016-10-10 17:11 點擊數:
收費公路將迎來重大改革。交通運輸部昨日公布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修訂征求意見稿,征求意見稿提出,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,以實際償債期為準,確定收費期限,債務償清后將實行養護管理收費。
這意味著高速公路將長期收費。為何要作出上述調整?高速公路是否會變成“永久提款機”?是否存在重復收費問題?又該怎樣滿足公眾對收費公路“提速、降費、透明”的期待?
高速公路為何擬長期收費?
——目前總體虧損
7月21日,交通運輸部公布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0日。
意見稿中令人關注的是對收費期限做出了調整。根據意見稿,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實行統借統還,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,而是以實際償債期為準,確定收費期限。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,投資規模大、回報周期長的高速公路可以約定超過30年;償債期、經營期結束后,實行養護管理收費。
這一標準較現行的規定有很大的變化。按照現行條例,政府還貸公路長收費期限不得超過15年(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為20年);經營性公路長收費期限不得超過25年(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為30年),而“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, 須終止收費”。
為何要作出這樣的調整?“這主要是基于債務風險和金融安全的考慮。”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毛壽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,隨著高速公路建設成本的不斷攀升,在原來規定的固定期限內已無法按時償清貸款,高速公路總體處于虧損狀態。如今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,增強了靈活性,有利于降低政府性債務風險。
根據交通運輸部6月30日發布的《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》,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1571.1億元。這一數字比2013年翻了約2.4倍。中新網記者還梳理發現,截至目前,除西藏、海南兩省區沒有收費公路外,在其他29個省區市中,25個省份2014年收費公路出現不同程度的虧損,僅安徽、廣東、浙江上海四地出現盈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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